本人方移舟,身份证号尾数2292,第二代身份证于2013年3月25号左右在电子正街到比亚迪范围内遗失,此身份证为广东深圳身份证,本人从未使用此身份证办理过任 何借款、抵压。在2013年3月25日以后使用此身份证产生的一切行为,均不是本人所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消息发出后任何企事业单位在未证实持证人信息与此证信息一致的前提下,所做的一切活动均属违法行为,本人概不负责,特此声明!!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交易,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特此郑重声明。
另外钱包内还有交行、建行卡各一张,会员卡若干,如有好心人拾到,请与本人联系,必有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