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6年5月3日晚从佛山市南海区图书馆离开,沿着兆祥路骑自行车回家,期间丢失本人身份证,我不知道是在南海区图书馆里丢失还是在回家的路上丢失的,丢失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7点30分以后。身份证号:440602198***2954*。签发机关是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身份证有效期是2015年5月4日至2035年5月4日。请拾获者与联系人联系或交到禅城区公安局。补充:我在2016年5月3日17点30分左右在南海区图书馆使用本人身份证刷卡,直至2016年5月4日上午发现身份证不在,在这个时间段没有外出也没有使用过身份证。本人在此声明,我已于2016年5月4日申请补办身份证,丢失补办期间以本人丢失了的身份证所做的任何事情与本人无关,本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冒用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