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事典 | #悬赏1000万寻狗却只给5000元#,契约精神何在?】据红星新闻,7月9日,“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发布了一则特殊的寻狗启事,如果能提供重要线索者,狗主人奖励200万元人民币,如果找到并平安归还,狗主人愿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此启事一出,引发关注。有知情人称,狗已找回,给了5000多元。1000万和5000元之间差距,让不少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觉得这是为了寻狗特意制造的噱头,寻狗心切的心情能够理解。但也有人认为,既然找到了狗就要兑现1000万的承诺。悬赏承诺该不该兑现,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就悬赏这件事来说,悬赏行为是“为了唤起不特定的人与之订立合同”,哪怕是随口的承诺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一个合约,已经构成了契约。没有了契约精神,我们还剩下什么呢?我们不应该活在互相戒备、互不信任的环境中。因此,公开悬赏一定要量力而为、量入而出,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契约精神,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晨视频 http://t.cn/A607BDMv
物语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