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寻狗送房产”这个事情里,我也觉得是一时情急写错了闹出来的乌龙。 因为如果是想表达“寻狗送房产”,应该是“谁帮我找到狗,我就送谁一套房产作为重谢”,没必要写到具体小区具体门牌号,原来狗主人告示贴的想表达的意思,可能是说“谁帮我找到狗,请麻烦送到XXXX小区xxx门牌号,必有重谢”。 还有,狗主人家还没富裕到可以为了一条狗送一套房产的地步,因为只有那一套自住房,就算再爱狗也不可能做出“寻狗送房产”这样的决定。 2、但是,天价寻狗启事,具有法律效力吗?答案是有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所以,如果该狗主人不能证明其悬赏告示是失误打印出来的,找到狗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主人履行承诺。 3、网上大片人都在借着这件事大骂爱狗人士,喜欢狗还是不喜欢狗,是每个人自己的自由权利,轮不到别人说三道四,你不喜欢狗是你的自由,别人也有喜欢狗的自由,都需要彼此尊重。你不应该因为你不喜欢狗,就去攻击谩骂喜欢狗的人,如果你是这样人,那也挺狗的,人品素质很低劣。 #狗主人回应寻狗送北京房产# #v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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