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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认领-身份证遗失声明

2021-06-12

类目:证照类

本人张越,于2018年8月18日下午在深圳遗失身份证,自遗失当日起,任何以此身份证,做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有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签署的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用此身份证引起的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特此严正声明!证件类别:居民身份证持证人姓名:张越性别:男证件号码:511321********0553发证机关:四川省南部县公安局几代证件:第二代签发日期:2010年有效期:10年丢失日期:2018年8月18日发布于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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