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超话]# 悬赏1000万元寻狗却只给了5000元!涉嫌违约! 近期,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发布了一则寻狗启事,因其悬赏金额高达千万元,引起了广大网友热议。7月9日晚,该中心宣布找到了丢失的“功勋犬”,但知情人士称,狗主人最终只给予寻找者5000多元的悬赏金。那么法律上该怎么评价这件事呢? 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允诺对完成指定行为并给付一定报酬,行为人完成该种行为后,有权获得该报酬的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条规定悬赏广告的性质属于合同,是广告人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对象发出的要约,只要某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即构成承诺,双方成立合同。完成广告行为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广告人负有接照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的义务。 悬赏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支付报酬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悬赏千万的狗已找到 主人给了5000##法律##法律[超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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